答:不宜。
(一) 一般而言,中庭之所以會漏水大部份發生在地坪龜裂、角隅施工縫、轉角、排風管道間、人孔、落水頭週邊…等等接頭部位(如50問所列)。而水性的彈性防水膠或彈性水泥其韌性、延展性、耐候性均遠不如,再加上中庭防水層必須承受超重量之土、RC、花台;若無足夠的厚度,恐難維持長時間的防水壽命;而水性的防水材料欲做到3mm以上必須塗佈5道以上,施工期勢必延長。所以,依兩害相權取其輕原則,筆者認爲實在是沒有必要做這種改變,萬一交屋以後再發生漏水現象,所耗費的翻修費用豈止是數倍以上?
(二) 一般的營造商普遍了解這種改用水性防水材的嚴重後果,但是在趕工掛帥——後續工程、請領使用執照的急迫性綜合考量下,再加上一些經驗不足的材料商錯誤誘導,往往一念之間改變工法更改材料,造成諸多後遺症,然而這種情形在台灣卻不斷地發生,也造就了修漏工程行的蓬勃商機。從文明國家的角度觀之這是很諷刺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