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一百問)#99吾人想要有系統地充實防水理論知識,並想要從一些防水專家身上獲取完整且有規劃的防水實務經驗傳承,要透過什麼單位來達成?如何選擇專業的防水施工人員?漏水糾紛應該透過什麼樣的管道來解決?

答:

1、這個問題是長期以來從事專業防水工程爲職志的人心中最大的缺憾!在國內,大專土木建築科系並無完整之防水專業教科書籍,課堂上也沒有防水專業課程(頂多排有幾堂的實習課程,但因教師們沒有受過專業防水之養成教育,加上實務經驗缺乏,大多敷衍了事);即使地位崇高如建築師、營建學者,也不屑去花心思作深入的防水專業硏究,所有的防水知識來源多片面地來自部份防水材料商的說明資料及實際工地所遇到的漏水經驗累積。基本上,只知其一二,不知其全部,無法窺其防水全貌,難怪所設計規範出來的標準,矛盾不一,缺乏適材、適地之基本功能,而且與工地實際之操作,差之何止千里!

現今國內,對於防水工程技術品質之提昇,就是在這種〝大家有心〞〝整合困難〞〝推行無力〞的情況下,再加上市場惡性競爭的結 果,良性的市場機制被扭曲,劣幣驅逐良幣,造成現今建築物的漏水 比率高達百分之八、九十;反觀日本,由於政府的重視,民間消費意識之覺醒,防水技能檢定制度已經實施三十多年,防水長期保固制度之確 立(不但有法律的強制規範及保險公司的連帶保固),建築物漏水率僅達 10%,兩相比較,實在令人汗顏(連中國都迎頭趕上,在湖北的大學已經有防水工程系的產生)!

幸好,臺灣營建防水技術協進會(簡稱WTA),在一群有心的學者、 專家及防水施工業者積極推動下,已於八十七年元月正式成立,並將日 本防水技能檢定制度的國家考試指定教科書──〝防水施工法〞一書翻譯成冊;並與內政部建研所合作出版〝防水設計手冊〞,可以說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防水教科書系統!

2、經過WTA防水協會的多年努力,在民國91年立法院通過的〝營造業法〞中的第8條,明文規定防水工程屬於營造專業特定施工項目之一,並在33條規定防水工程在工地必須設置一定比例人數的防水技術士;民國93年開始,WTA接受勞委會的委託開始承辦〝營建防水技術士〞證照國家考試,10年來已經有兩千多名施工人員擁有防水技術士證照!相信再20年以後應該可以達到~如先進國家日本、德國等~防水工程一定要有證照的人才能施工,國內的防水施工品質應該可以藉此脫胎換骨。

3、同樣經過WTA防水協會的多年努力,國內的漏水糾紛(包括建商與住戶的糾紛、住戶與防水廠商的糾紛、同棟大樓住戶與住戶之間的糾紛等),只要透過法院的訴訟程序幾乎都是委託WTA防水協會作漏水鑑定,而且爭議性極少。其收費標準不但比建築師工會或土木技師工會低很多,且其專業公正性已經在全國各地的地方法院建立公正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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